【青岛】《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

1.、《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引领计划》适用驻青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在我市创业就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2、《引领计划》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有哪些政策上的突破?

        创业引领计划的全面实施使我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在现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突破。主要体现在十大方面:

        一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由派遣期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扩大为所有来青创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大学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

        二是一次性创业补贴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

        三是大学生创办企业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招用人员范围中增加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是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5万元和20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和30万元;

        五是大学生创办企业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房租补贴;

        六是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根据经营收入、纳税情况、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所在区(市)给予一定奖励性补贴;其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七是设立1000万元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建立初期规模为1亿元的大学生创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和初具规模的大学生创办企业;

        八是大学生创办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会;

        九是通过对新认定的基地和优秀基地进行资金扶持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各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十是将充分发挥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和YBC青岛创业办公室等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为大学生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系统的优质服务,全面助推大学生创业工作。

        3、大学生创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如何申请?

        驻青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在我市创业就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取得时间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且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二)毕业2年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经营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其他人员正常经营满2年且本人由所创办企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他区(市)的补贴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符合申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非本市户籍人员向企业注册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4.、大学生创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如何申请?

        除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后2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的青岛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投缴社会保险。

        市内四区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其他区(市)的补贴标准由当地自行制定。

        符合申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非本市户籍人员向企业注册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5.、大学生创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申请?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在青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上述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控制在10-3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毕业2年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或青岛籍失地农民总数5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毕业2年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或青岛籍失地农民总数5人(含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吸纳人员数量以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人数为准。

        符合条件的青岛籍贷款申请人,按如下规定办理:

        1、对市内四区户籍的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银发〔2008〕199号)(以下简称“青银发〔2008〕199号文件”)执行。

        2.、对其他区(市)户籍的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程序由各区(市)自行制定。

        符合条件的非青岛籍贷款申请人,按如下规定办理:

        1、对在市内四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非青岛籍贷款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向经营场所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创办企业的向企业注册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后续审批程序按照青银发〔2008〕199号文件执行。

        2、对在其他区(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非青岛籍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程序由各区(市)自行制定。

        6、哪些大学生可享受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培训都有哪些内容?如何报名?

        毕业五年内的青岛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由市财政补贴的大学生创业培训。培训课程为大学生创业培训四级课程体系,共224课时,课程分别为创业知识培训、模拟实践培训、实际操作培训、跟踪扶持。培训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35号223室;电话咨询报名,报名电话:0532—686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