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 
发布时间:2014-05-15 浏览次数:

    山东省泰安市通过设立扶持资金、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加强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等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计划2014年至2018年,全市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6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

  2014年至2018年,该市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1亿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县(市、区)每年安排适当的本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在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予40%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再给予30%的补助。

  市级担保基金增至1亿元,各县(市、区)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从2014年起,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