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9 浏览次数:

滨州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院办〔201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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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特困家庭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报送审核201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451)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届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的评定、统计、上报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会同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各院共同完成。各二级学院成立特困学生评议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申请发放求职补贴的特困学生特困学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2016山东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出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登陆http://jyw.bzpt.edu.cn/滨州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并认真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份,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后,交所在学院。

2、初审时间:1191112,各院特困学生评议领导小组认真核查申请者相关材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特困生评定,使真正的特困生享受到国家帮扶政策。

特困生评定要求与往年不同的两点说明:(12016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将获得600/人的求职创业补贴,若该部分学生同时被评定为特困生则只能获得特困生1000/人的求职创业补贴;(22016届持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纳入特困毕业生范围,可获得求职创业补贴;(3特困生证明材料(含残疾人证)须交省人社厅审查。

3、二级学院公示时间:11131115初审后在各院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3天。

4、上报时间:11161700前,各院务必把所评定特困生的书面申请、困难证明材料、《申请表》、特困生农业银行账号(纸质和电子版)、各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特困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整理好交培训中心东附楼D406宋程处,(联系电话:5082057,内线:5257,邮箱:bzxysc@bzpt.edu.cn)。

5、学院公示时间:1118-1122在院内公示5

6、各院申请学生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毕业生数的5%,生物工程学7人 ;电气工程学院21人;机械工程学院12人;轻纺化工学院9人;护理学院60人;医疗学院18人;会计学院30人;工商管理学院13人;信息工程学院9人;建筑工程学院27人;海洋学院6人。

 

附件:《关于报送审201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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